
东莞出口越南陆运报关流程如下:
准备报关资料
- 商业发票:需清晰注明货物的产品名称、品牌、型号、规格、数量、单价、总价,以及原产国和生产商信息。
- 装箱单:细致罗列每个包装内货物的明细,包括货物数量、重量、体积,以及包装的尺寸、材质等。
- 报关单:根据货物实际情况填写,包括货物的基本信息、贸易方式、运输方式等。
- 报关委托书:如果委托货代或专业报关公司代办,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报关委托书2。
- 其他可能需要的单证:如原产地证书(若货物符合相关优惠条件,如中国 - 东盟自贸协定下的 Form E 产地证)、出口许可证(针对一些管制类货物)、检验检疫证书(如货物需要经过检验检疫)等3。
货物运输至口岸
将货物通过陆运方式运输至广西的凭祥友谊关、浦寨口岸、爱店口岸或东兴口岸等中越边境口岸3。
向海关申报
- 发货人或其代理人(货代或报关公司)在货物到达口岸后,在规定的报关时限内(出口货物应在货物装入运输工具的 24 小时之前),通过电子报关系统或直接向海关窗口提交报关资料进行申报2。
- 申报内容包括货物的详细信息、价值、原产国、贸易方式、收发货人信息等,确保申报信息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
海关审核与查验
- 海关审核:海关会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核,重点关注货物是否符合出口法规要求、申报价值是否合理、原产地信息是否准确等。审核过程中,海关可能要求补充提供相关文件,如产品使用说明书、质量检测报告等。
- 查验环节:海关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货物进行查验。查验方式有人工开箱查验和 X 光扫描查验等,主要检查货物外观、数量、质量、规格等是否与申报相符。发货人或其代理人需积极配合海关的查验工作。
缴纳税费(如有)
如果出口的货物需要缴纳关税、增值税等税费,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内缴纳。税费的计算根据货物的种类、价值、关税税率等因素确定。
海关放行
在海关完成审核和查验(如有查验安排),且缴纳完应缴税费后,海关会对货物予以放行。海关会在相关单证上加盖放行章,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凭此可以将货物运出海关监管场所,继续运往越南目的地


